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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扬子江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招GP

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提交或邮寄至南京江北新区天浦路6号。

(十)托管银行

基金应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实缴比例为30%、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支持产业集聚,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

(二)组织形式

基金实行有限合伙制,

特此公告。

(四)扬子国投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继续、

五、通过听取尽职调查汇报、管理人(含控股股东)管理的该产业领域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规模或投资该产业领域的项目(含单项目基金)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拟申报基金规模;

(五)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确定候选管理机构名单。

(四)专家评审

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

(十二)管理费

1.投资期: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1.5%/年;

2.退出期: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1.5%/年;

3.延长期、

三、监事、

(十一)绩效评价

扬子国投每年组织对基金进行绩效评价,加盖单位公章、并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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